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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韩国办理RCEP原产地证
发布时间:2024-05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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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CEP原产地证办理部门:

1:海关;

2:贸促会;

 

 

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是亚太地区规模大、重要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,达成后将覆盖世界近一半人口和近三分之一 贸易量 ,成为世界上涵盖人口多、成员构成多元、发展具活力的自由贸易区。

 

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,意味着世界上大自贸区诞生。据悉,各方推动RCEP生效的态度都很积极,协定在6个东盟国家和3个非东盟国家批准后,就可先行生效实施。商务部表示, RCEFP有望在年底生效。

 

 

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以下简称《协定》)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〉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》

 

 《协定》生效之前已经从我国出口,尚未抵达其他成员方的在途货物,2022年6月30日前,申请人可以按照《办法》规定申请补发原产地证书,经核准出口商可以开具原产地声明。

 

2021年11月2日,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 RCEP )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,宣布文莱、柬埔寨、老挝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等6

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、日本、新西兰、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,达到协定生效门槛。根据协定规定, RCEP

将于2022年1月1日对.上述十国开始生效。
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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